原因二,家庭成员的变化,夫妻的情感生活纳入了“第三方”。
我这里说的“第三方”绝对不是第三者的意思,而是指介入夫妻情感世界的其他家庭成员。生育导致一个家庭最明显的变化,就是人数上的变化,家庭单位从“1+ 1”的模式变成“3+1”、“3+2”,甚至“3+4”。人数上的变化也就意味着思想观念的产生分歧的机率加大。从前的一夫一妻的小家庭,当出现矛盾或意见分歧时,只需两人协调便可以达成一致。但是家庭成员变化到4个、5个、6个时,有时一件小小的纠纷甚至会演变成两个大家庭的对抗,矛盾的双方从“你、我”演变成了“你们、我们”。夫妻间的“一体感”被分裂,因为家庭角色不再单一,作丈夫的同时是儿子、女婿、父亲,做妻子的,又同时是媳妇、女儿、母亲,当夫妻双方有情感波折时,会同时将简单的夫妻矛盾扩展到婆媳、翁婿、亲家之间的问题。矛盾升级,破坏性加大,要解决的难度也加大。
尤其在现在的家庭,独生子女政策直接导致了家庭的“非常6+1”,孩子成为家庭的中心,爷爷奶奶、外公外婆参与到婴儿的护理与照顾工作中来,因为各自生活观念的不同,在解决婴儿问题上,很容易造成矛盾。当一个家庭出现矛盾的机率增高以后,一旦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妥当,最终很有可能又回过头来集中成了夫妻间的矛盾。
原因三,家庭事务增加,情感重心的转移,导致夫妻交流减少。情感危机并不仅仅表现在争吵和尖锐的矛盾上,夫妻情感的疏离也是一种情感危机的明显表现。年青的父母们每天忙工作,照顾孩子,还要兼顾自己的爱好,参与公共活动,原来的生活时间被孩子瓜分了一大部分,孩子问世所产生的“三角关系”改变了原来的“二人世界”,改变了夫妻生活的重心。夫妻原来的嬉戏和娱乐大大减少,性生活质量下降,两人的压力骤然加大。妻子过分呵护孩子,忽略了丈夫;或丈夫对怀孕、生产的妻子缺少关爱,使妻子感到被冷落。这时,如果妻子要拿出2/3—1/2的情感和时间给孩子,这在客观效果上,会冷落丈夫。由于情感与精力在分配上产生矛盾冲突,丈夫的心理落差较大,可能会有想法;而为责任与义务辛劳的妻子却往往没有在意。这一阶段常见的心理困难是在实际生活中或心理上,夫妻还没有做好做父母的各方面准备,不能迅速适应新产生的社会解色,难于负担起做父母及养育婴儿的责任和使命。夫妻对婚姻同时感到紧张、困惑、茫然、不知所措。这时的婚姻潜伏着危机,而这种危机往往是隐性的,甚至会长时间不被查觉。 |